对这个专题认识不深,谈谈简单的想法吧
1、合同中薪酬金额的确定:与新员工谈的薪资一般是(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所以每月其实际所得可能低于或高于该数字,建议合同工资最高额定在工资总额的80%或以下,如果可能的话,对于低工资员工可按市最低工资标准,高工资的员工适当拔高即可。
2、福利、奖金、津贴:之类也是工资一部分,对于不确定的类别,建议一定不要写进合同内,也不要做出任何承诺。
3、年终奖:设定时要格外注意,一定不能让人理解成其是工资的一部分,否则对于半途离职员工,其有权在年终时索要工作时间段的部分
向其它人学习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