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工资核算不属人事的职责,而是财务的职责。
公司工资核算平常月都很简单,因公司员工的各种非正常出勤,包括事假、病假、加班等均统一至年底最后一个月-12月份集中核算。事假1天扣工资=工资总额/21.75;病假工资按75%原工资标准;加班工资的基数即为正常本人工资。
其实我认为工资的核算应充分考虑用人成本:
1.设置加班工资标准,可以根据部门岗位的特性分别设立;
2.工资构成可以分成基本工资和奖金,建议奖金占比提高,一来可以降低社保缴纳,二来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其实工资所设项目会有较大的灵活性,有很多文章可以做。
1楼 蒋珍
我们是人事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