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工资这事具体由我们团队的其它同事负责,做得还是比较正规和规范的。大致如下:
1、员工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扣款(社保、公积金、个税、餐费、借款及其它扣款等)。
2、应发工资=基本月薪+计件(销售)提成或绩效工资+当月或季度的各类奖金等(具体工资结构可见我前几天的打卡回复内容)。
3、社保、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员工的全额固定月薪,比例按法律规定执行,个税也一样。
4、其中,基本月薪是合同中约定的固定工资。提成、绩效、奖金等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核算,其会将相应合同、单据、表格和数据等录用系统,提交电子审批,同时将纸质单据材料装订保存。审批后的工资表格会自动流转到财务部,由财务部于每月20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也许有人会好奇地问,难道你们没有加班费嘛?哈哈,我们虽说执行是5天8小时的考勤制度,但因为工作性质原因,我们对公司的大部分岗位员工(管理人员、研发、生产、销售、客服等)都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这样加班后可调休,只要控制年总工时不超标,平日和周末的加班不用支付加班费了;而若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我们会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给员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月薪。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去申请这个“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在安排员工集中工作或调休、加班费控制和规避风险上对企业有好处。
如何核算才更合理,前提是守法。具体的工资守法底线可参考我前两天的打卡回复内容,如果低于最低的守法底线,那就会有法律风险。
PS:很喜欢三茅这几天搞的“致班级,HR青春的逆袭”这个活动,它让我回想起了当年那些懵懂、青涩、轻狂的美好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