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核算方法:
我们公司是每天工作
7.5
个小时,
办公室人员每周
5
天工作制,
销售类人员是每周
5
天半工
作制。办公室人员的月工资计算按
22.5
天,销售类人员按
24.5
天。
%
6
d
H
~
G
#
B
h
+
Y
目前新雇员工第一个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这个公式计算:
(实际出勤天数
/
月规定出勤天数)
*
月工资总额。
按
22.5
天和
24.5
天来计算工资是不是不正确呢,是否都得按
21.75
来计算?
初入职和最后离职的工资计算公式这样有没有问题呢?
当缺勤天数少于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
=
标准月工资
-
标准月工资
÷21.75×
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当缺勤天数超过半个月,
H
R
论坛
H
R
博
客
4
|
3
n
v
*
u
0
W
&
W
Y
2
K
出勤实得月工资
=
标准月工资
÷21.75×
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7
Q
"
v
0
d
&
P
1
v
绩效核算方法:
应发绩效工资=理论绩效工资
×
绩效考评分数
÷1000
(假设绩效考评总分为
100
分或
120
分)
。说明:如果某员工的理论工资总额为
1000
元,其基本工资与理论绩效工
资的比例是
8
:
2
,
则其基本工资为
800
元,
理论绩效工资为
200
元,
如果绩效分数为
120
,
则应发绩效工资为
200×120÷100
=
240
元。
由于部门经理不同,
这样的考评结果将导致部门之间的不公平,
显然,
员工的绩效与本
部门的绩效也没有挂钩,
是不利于提高部门团队绩效的,
有时还会造成部门之间绩效考评的
攀比。同样问题在各级管理人员之间也可能存在。怎样才能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呢?
1
.根据部门绩效考评分数确定部门所有员工的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例如:假如
A
部门有
3
位员工,他们的理论绩效工资分别为
A1
(
200
)
、
A2
(
300
)
、
A3
(
400
)
,理论绩
效工资总额为:
Al
+
A2
+
A3
(
900
)
。假如经上级考评部门的绩效分数
F
=
90
分(以总分
100
分或
120
分计算)
,
则
A
部门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
T
=
(
Al
+
A2
+
A3
)
×F÷100
=
900×90÷100
=
810
元。
2
.将该部门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按比例分摊给每个人。假如:
A
部门有
3
位员工
A1
、
A2
、
A3
,经部门经理的考评,得出的考评分数分别为
F1
(
80
)
、
F2
(
70
)
、
F3
(
60
)
,那
么
3
位员工应发绩效工资的分摊比例是:
Al×Fl
(即
200×80
)
:
A2×F2
(即
300×70
)
:
A3×F3
(即
400×60
)
=
16
:
21
:
24
。所以
A1
的应发绩效工资额为:
T×Al×F1÷
(
A1×F1
+
A2×F2
+
A3×F3
)
,
也即
810×16÷
(
16
+
21
+
24
)=
212.4
元。有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
A2
、
A3
的应
发绩效工资额分别为
278.9
元、
318.7
元。这种算法体现出部门或团队的绩效间接地决定了
个人的绩效工资,
即团队、
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思想原则,
同时将部门成员应发的绩效
工资全部发给了个人,
部门经理没有截流也不需要从其他部门去抽调资金。
这种方法解决了
不同部门之间员工的绩效考评的不平衡,
但是同一个部门员工之间的平衡,
需要部门经理准
确把握绩效考评的方法、一视同仁。
H
R
论坛
H
R
博
月工资
=
标准月工资
÷
当月应出勤天数
×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