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的情况和本公司的情况一样,都是六天制的。首先得明确其工资结构,即由哪些项目构成;再根据这些工资项目,按其实际出勤(是否有加班、请假等)算出应发工资;最后再按规定扣减公司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保、处罚缴费和个税后,得出其实发工资。
1、日常班应出勤天数:26天,在六天制的公司基本上没有把周六当作加班来算。
2、实际日常出勤天数:2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日常加班3小时。请假2天
日常工资=3000/26*24=2769.23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000/26*1*300%=346.15
日常加班工资=3000/26/8*3*150%=64.9
请假2天工资=3000/26*2=230.8
综上小张4月份的工资总额=日常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日常加班工资=3180.28元-230.8=2949.48元,这个是目前公司是这样算,但是按照法定这样是不合理的。因为法定的算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法【2008】)中规定: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未满勤员工的月薪应该怎样核算才合理合法”,第一,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不得安排调休;第二,可以同员工协商,将加班顶替事假,一天换一天的调休,但是要本人同意.或者说直接在考勤制度里规定,如果当月有加班,事假优先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