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作用
2、前面,公司刚刚对薪酬做了部分调整:
1.工资条明细目录的调整:以前的工资条目录很多,基本工资很低,杂七杂八的项目都在里面,但是公司加班计算是以基本工资来核算,因此加班费很少。调整过后,把以前的几个项目合并为加班工资,加班费的计算同样是按照基本工资来核算的,但是基数高了,加班费也提高了,员工对于加班的反对意见少了些,也不那么排斥了;
2.加入销售激励奖励,即每月公司制定月度的业绩任务和目标,达到任务的60%,公司就提出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非销售类岗位人员的奖励,按部门、按岗位贡献等去分配。当然,任务完成的越多,比例越高,人均奖励就越高。当然,都有一定的条件的。
3.销售部门的绩效:我们公司的店面销售时以部门业绩分成的模式,总的业绩提成处理后,划拨至部门,再根据部门员工的贡献、售后问题处理、成交率等综合评定后分配;店面销售各部门负责人则会根据部门员工月度考勤情况、成交率、成交率、出错率等进行考核,核算其管理津贴。
刚刚做的薪酬调整,还不太完善,实际工作检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