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不是全部都有。
1、社保:所有入职员工都会买工伤保险,但是并不会立马买其他险种。
一般而言我们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过后觉得该员工合格,而同时该员工也愿意长期呆在企业发展下去我们才会签订正式合同,才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和生育险保险。同时购买基数额一般都按照稍微比当地社保局规定的基数高一点儿的水准买,差不多所有人购买基数都是一样,只有少部分高层领导会稍微高一点儿。由于在入职时对于何时购买社保,购买社保应该具备的条件,购买基数做了说明,因此员工虽不觉得欣喜,但是也无其他意见。除非他过了试用期很长时间,因为某种原因还未购买(譬如正式劳动合同还未签订)他才会到公司办询问情况。
2、住房公积金:那个是梦想,遥不可及,看国家哪天能注意到这块儿来吧,来个强制执行吧。反正对于处于中部地区的民营企业来说,我敢肯定十家里面有九家没有买。因为大家都对此习以为常,所以根本也就没有人觉得不正常,大家根本就不问这块儿的事。
3、带薪年休假:同公积金,可能在沿海发达地区很多企业会有带薪年休假,同时根据员工工龄还享有不同时长的带薪年休假,但是对于处于中部地区的很多企业来讲,这块儿仍然执行不到位。不信你来问问,这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企业都还是一个月只有两天的休息呢。也就是超过两天的休息了是要扣工资的,你还指望带薪年休假?当然了,作为一家有良知的企业你不能说人家都是那样做的你就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那样做,我们会在员工入职前解释为何我们执行这样的放假制度,做为这个类型的生产企业,一般只要机械开动了停下来损失会很大,所以只要运转必然24小时连续生产,希望大家能理解,在博得大家理解的基础上会告知员工虽然平时放假少,但是我们的春节假期会比国家规定(7天)多个三四天,以弥补平时假期的缺失。尽管知道这两三天根本也就弥补不了,但是至少让员工心里舒服点儿。
4、其他假期规定:
A、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节11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1天。
B、月休:内勤人员施行轮休制度(周六、周日),每月按26天考勤。外勤人员每月按28天考勤,具体休假方式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可轮休。
C、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
a、病假每年累计以15天为限,住院者以30天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月。
b、病假须凭公立区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D、婚假(包括公休假)
a、仅限于正式员工。
b、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可按请假程序申请有薪婚假3天。晚婚(26岁后)可延长至5天。
E、丧假(包括公休假)
a、仅限于正式员工。
b、员工的直系亲属(双亲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申请有薪假3天。
F、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治疗或休养时间以医院要求为准,待痊愈后回岗继续工作。如不能返岗工作,必须服从公司的另行酌情调剂,否则无正当理由公司有权另行处置。
5、节假日福利:这块儿我个人的感觉就是只能说我们经过了,但是并不能说我们过得有多好。多少会发点儿东西表示一下,但是东西的价值并不会很大,也不会有多少创意性,譬如端午就是食堂多弄了个粽子,多加个咸鸭蛋,中秋就是一人几个月饼这样的。算是人家有我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