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养老保险:所有员工都参加,一般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主管以上人员另设层级,比最低工资标准稍为高一点。
大部分外地员工还是认可这种缴费基数的,一是他们不知道以后这个社保对他们来说有多少的回报,二是现在扣的钱也少些较容易接受。只有户籍员工和经济较好的员工希望能把基数调高一些,但总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认了。
二、 医疗保险:有三个种类。综合医疗、住院医疗和合作医疗。外地员工三个险种都可以参加,户籍员工没得选择,规定必须是综合医疗。
公司按规定给当地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缴费基数也是按规定的最低数缴,这个最低数就是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
外地户籍员工除少部分高管购买综合医疗外,大部分都买劳务工合作医疗,合作医疗个人支付4元,企业支付8元,对双方来说都不是负担。但是只能到企业捆 绑的医院就医,不利于员工对医院的选择。不过,员工从没有医疗保险到看病可以少付大部分钱还是比较满意的。
三、 工伤保险:全部公司承担,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纳,正常比例为1%,根据上年度工伤费用支付情况上下浮动。。
四、 生育保险:全部公司承担,根据医疗险种确定缴费基数及比例,综合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为:综合医疗保险相同基数*0.5%(即2757*0.5%),住院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为:住院医疗保险相同基数*0.2%(即2757*0.2%),合作医疗保险的不用交生育保险。以上数据为深圳2013年5月份的数据。
从这里可以看到,深圳生育保险的缴费额是非常少的,这也就可以理解员工生育期工资为什么不是社保支付而是企业来支付了。
另外,很多男员工都认为生育是女员工才能享受到的福利,他们可以不缴这个保险,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生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多是一种社会行为。女职工生小孩是为社会生产新的劳动力,属于劳动力的再生,因此,生育的医疗费用理所当然应该由全社会来分担,所以男性也应该要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五、 失业保险:深圳的失业保险在2013年1月之后,是全员参保,缴费基数按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现为1600元),员工承担1%,企业承担2%。
这个保险对员工来说是最没用的保险,员工想要得到失业保险金必须是“非本人意愿离职”才可以申请,机会微乎其微,但不交又不行,它是和工伤进行了捆 绑式缴交的。我们在政策出来的时候为了避免员工产生抵触情绪,先进行了从上到下的大力解读和宣传。
六、 一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能高于市平均工资的5倍。比例:5%-20%中选定一个比例,每年可以调整一次,单位和个人的比例必须一样,公司大部分员工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