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使员工能够在付出劳动后,准确及时地得到自己相应的报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的薪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工资和加班费。
1.0 工资管理:
1.1 工资的组成:
公司员工的工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或奖金)。
目前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和二厂的全部人员,采用的是将基础工资加岗位工资的方式,一厂制造系统采用的是基础工资加奖金的方式。
1. 基础工资:为员工工资中相对稳定的部分,主要由员工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随岗位变动或业绩考核结果浮动。
2.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工作的性质而确定,会随岗位变动调整。
3. 奖金:根据员工工作或生产完成预定指标的状况,依照考核方案的规定进行浮动。
1.2 工资的给付原则:
1.2.1 工资采取“月薪制”,即在下一个月规定的时间内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1.2.2 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时间(当前为20.92天)。
1.2.3 工资的计算期从每月1日起至月底日止。
1.2.4 工资计算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1.3 工资的调整:
工资的调整有四种形式,即转正调整、业绩调整、岗位变动调整和社会因素调整。
1. 转正调整:
新员工在试用期合格后,如果约定了转正工资,将在试用期合格后,调整为转正工资。
2. 业绩调整:
业绩调整可以根据业绩综合考核的结果,同时还可以参照公司其他激励制度中有关工资升降的规定来进行工资的业绩调整。
3. 职务或岗位变动调整:
变动调整分为职务调整和岗位调整:
1) 当员工的职务变动时,将根据新任职务相应地调整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2) 如员工的工作岗位变动时,如果是属于岗位工资为同类别之间的变动,岗位工资不做调整,如果是跨类别变动,且预计变动时间会超过1个月,应该调整其岗位工资。
4. 普遍调整: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社会工资水平对部分或全部员工的工资进行的调整。
1.4 工资的发放:
1.4.1 公司员工的工资从到达工作或生产岗位之日起计算,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员工于离职之日起停发工资。
1.4.2 每月的10日前发放上月的工资,(采用基础工资加奖金的员工在这个时间内只发基础工资)。
1.4.3 工资发放采用公司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的方式进行,员工须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建立个人储蓄帐户。
1.5 工资中的扣除款项:
1.5.1 下列款项由公司依照政府规定从工资中代为员工缴扣: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个人交纳部分。
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中个人交纳部分。
3. 失业保险金中个人交纳部分。
4. 住房公积金中个人交纳部分。
5. 依照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以上诸项的交纳的比例有所变动时,公司将明文通知本人。
1.5.2 下列款项公司将依照规定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1. 员工本人发生各种缺勤,依照公司的考勤条例规定所产生的工资扣除额。
2. 员工本人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或由于本人的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时,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赔偿额。
扣除额一般从基础工资中扣除,如果基础工资不足以扣除的,再从岗位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1.5.3 员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拘留、逮捕等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因未提供正常劳动,公司将与其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不支付工资。
1.6 奖金管理:
月度奖金是采用基础工资加奖金的员工收入的一部分,月度奖金的数额由岗位奖金的基数和月度业绩考核的成绩来决定。
1. 月度奖金的计算:
1) 月度奖金的计算期和计算单位同工资。
2) 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考核组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奖励方案并收集被考核员工的完成指标数据。
3) 在以上基础上进行每个员工的奖金计算
2. 月度奖金的发放:
1) 每月的25日前发放上月的奖金,具体时间由人事行政部通知。
2) 月度奖金的发放方式同工资,既通过员工在银行建立的个人储蓄帐户发放。
2.0 加班费管理办法:
2.1 加班费的付给标准:
2.1.1 工作日延时加班:公司规定的小时工资×加班小时数×150%
2.1.2 公休日加班:公司规定的小时工资×加班小时数×200%
2.1.3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公司规定的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数×300%
2.2 加班费的付给原则:
2.2.1 公司员工加班,应该依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进行申报,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依照上述付给标准支付加班费,没有被确认的,暂不支付加班费。
2.2.2 加班费的计算:
1. 加班费的计算依据是员工所在部门根据《考勤管理规定》所上报的员工各类加班小时并被人事行政部确认。
2. 加班数以0.5小时为单位。
3. 加班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2.3 加班费的发放:
1. 每月的15日前发放上月的加班费,具体时间由人事部行政通知。
2. 员工的各类津贴如中夜班费、保健费、误餐费等随加班费一同发放。
3. 加班费的发放方式同工资,即公司通过员工在指定银行建立的个人储蓄帐户发放。
3.0 其他:
3.1 薪资的保密规定:
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除员工的加班费以外,个人的其他收入都是保密的,为此制定以下以下保密制度。
1. 员工不应在公司内外对有关的人员议论自己的收入情况,如工资的等级、收入的数额等。
2. 员工不应以任何方式打听他人工资等级和收入的数额。
3.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照《员工奖惩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分。
3.2 薪资的管理部门:
公司的人事行政部为薪资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和加班费的统计和发放工作。
3.3 员工的薪资的核实办法:
员工若自己的薪资在数额上若有疑问,应在公司支付后的15日内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核实要求,过期不予核实,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核实的,人事部行政应该在3日内给予答复。
3.4 帐户管理:
3.4.1 公司付给员工所有的薪资都通过员工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帐户发放,员工务必保管好个人帐户。
3.4.2 员工在第一次办理或领取个人的储蓄折卡领取后应该更改初始密码。
3.4.3 员工的储蓄折卡如有丢失,本人必须迅速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行政部冻结此帐户,防止后续资金仍然注入此帐户,给员工个人造成损失。本人同时还要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