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没及时签劳动合同是会又一定风险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能有公司或管理者认为,如果及时给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就比较麻烦,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如果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就比较容易,这样的思想,还存在于比较原始的阶段。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即使单位与劳动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关系建立了,员工没有达到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或者事实不充分、证据不确凿,或者规章制度出台不合法,同样也是不能随便解除合同的。
其实,及时签订合同,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最晚不能超过入职起一个月内,最好是入职当天签订,同时及时购买社保,减少意外安全事故发生给单位带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