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战略有两种方法:一是目标分解法;二是目标汇总法。
1、目标分解法。此方法是根据组织发展战略的要求,首先提出人力资源管理的总目标,然后将此目标层层分解到部门与个人,形成各个部门与个人的目标和任务。该方法的优点是系统性强,对重大事件与目标把握较为准确,预见性较好;缺点是战略易与实际相脱离,忽视员工的期望,过程琐碎,一般管理人员较难掌握。对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进行分解,是其得以实现的保障措施。进行分解的目的,是解决如何完成、何时完成人力资源战略的问题,即要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分解为“行动计划”与“实施步骤”。前者主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实现的方法和程序;后者是从时间上对每个阶段组织、部门与个人应完成的目标或任务做出决定,即把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总体目标分解为细化的、具体的、分层次的目标和小目标。
2、目标汇总法。此方法是经部门领导与每个员工讨论,首先制定出个人工作目标,规定目标实施的方案与步骤,由此形成部门的目标,再由部门目标形成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该方法的优点是操作非常简单,目标与行动方法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强,并考虑员工的个人期望,因此在现实中经常被使用;缺点是带有较强的主观臆断性,全局性较差,对重大事件与目标的把握能力、对未来的预见能力较弱。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是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现状及员工的期望综合确定的目标。它是对未来组织内人力资源所需的数量与结构层次、员工素质与能力、劳动态度与绩效标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投入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