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是国家、社会机构、组织、个人的特定标记,它更是企业必不可少的标记。任何一个企业或领导的印章、签名手迹都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发布的命令、指示、规定、制度等,加盖印章后,就会发生效力。所属部门和人员就要服从、执行、照办。除此以外,各种各样的文凭证据,只有加盖印章后才能生效,才能表明某个部门或领导对此负有责任,人们才会相信它的效力。
企业的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以及其他印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行政人员应根据印章管理规定及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并将其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核审批。印章刻制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申请日期、申请章类、印章内容、印章形状、印章材质、印章尺寸、印章刻制原因、相关领导意见等信息。
行政人员在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印章刻制许可证后,应持有效手续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印章刻制完毕后,行政人员应到刻制单位将印章取回。取回时,行政人员要仔细地对刻制好的印章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印章的文字、材质、规格、形状、数量等符合本企业的刻制要求。另外,行政人员要对新印章进行登记,然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手续移交给专门的人员负责保管,并做好移交登记。
印章刻制完毕后,印章刻制申请单位及印章刻制单位均应留下印模,以备后查。另外,行政人员还应该将印模交公安机关备案,同时,做好印章刻制戳记,留样保存,以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