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此之外,有些地方对此也有明确规定。综合相关法律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