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厂,同一城市,不同区。公司应该提前多久通知员工,如果大部分员工不愿意跟随去,公司应该按照赔偿吗?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解决老员工的上班问题:
一、设立班车。对于老员工家庭比较集中的情况,企业可以设置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班车视企业自身情况,可以购买车辆、聘用驾驶员,也可以向商旅服务公司租用车辆和司机。由于郊县的交通往往比较顺畅,因此,使用班车后,不会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产生很大的影响,基本以单程1小时左右上限为宜,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可以稍微延长。
二、设立员工宿舍。如果交通拥挤或距离过远,班车无法很好解决员工的上下班,也可以采取在厂区一角设立员工宿舍的做法。每周安排员工回家一次。不过这样企业会增加宿舍管理费用及责任,对于已婚员工也不是非常适合。如果企业不便建造宿舍,可以考虑统一为员工租赁公寓,由第三方管理,这样能够降低企业的精力牵涉,减少住宿安全责任。
即使采取上述两种分流方式,仍然会有部分员工无法解决上下班的问题。这样,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解释说:“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所以企业搬迁是典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但是,这样的解除并非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应该提前多久通知,视情况而定····一般一个月也是需要的·
至于不愿意跟随,员工能否给到经济补偿,这里确切的说应该是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呵呵 关键在于看:合同对于工资地点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明确单一地点,而非多个或有工作业务需要,员工愿意服从公司无条件分配等至如此类的描述,那么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并要求经济补偿,标展和工作年限挂钩,08.01.01前和后,补偿标准稍微有些区别,具体请自行查阅··补偿上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下限不得低于前12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反之,公司与员工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为理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