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规章制度可不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
李某于2011年6月到A公司工作。2013年6月16日,李某在工作中与车间主任发生冲突并动手打人,A公司依据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对李某处罚100元并予以辞退,同时向李某送达《处罚通报》,李某予以签收后离开A公司,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李某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问李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你的规章制度合理合法,是可以解除劳去吧合同的
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首先要看公司的《奖惩制度规定》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并要求证明员工对该规定已知晓,若合法则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反之则不行。
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但条件是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同时,证明员工知晓;
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只要制度制定过程及内容合法,据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完全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