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可以以员工和其它单位挂证的关系把员工辞退,为此不想给员工经济赔偿金呢?
挂证这种在建筑行业里面很常见啊,连我之前公司领导自己的建造师证都挂在别家公司的还发布通知清理员工证书,勒令员工将公司需要的证书都挂回来以争取公司资质提升,但是没几个人响应,因为挂证费达不成共识。后来也没强行要求了, 只是针对一些持有证书的领导进行了私下沟通达成协议后人家才挂回来的,这种行业俗规的东西闹到解除合同觉得没必要啊,其实就是公司挂证费有没有吸引力,要是你公司工资水平竞争力不高还要求员工放弃机会成本,员工也会权衡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员工与其它单位挂的什么证?公司有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并视为严重违纪?即使员工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也只能先告戒,员工不改正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变成违法辞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