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员工是销售人员,我们公司是要求到公司指纹打卡,5月份这个员工没有一天出勤记录,现6月份,公司打电话给他也不接。针对这样的员工,公司怎么办?
1.查阅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旷工是如何规定的,达到几天属于严重违纪;另外,是否有员工已知悉该规章制度的证据。
2.一般规章制度上都是约定旷工3或5天就属于旷工的,可通过EMS向员工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登记的文书通知送达地址邮寄《催上班通知书》,约定回公司上班或报到时间,如逾期未上班的,视为其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名上需列明文书名称,保存好底单;
3.逾期未回公司上班的,再用EMS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回我司办理离职手续,保存好快递回执。
首先,要先确认公司制度对于无故缺勤是如何规定的;
然后,发邮件(可以是内部邮件或者是员工入职时填写的邮箱地址)、手机短信告之该员工按公司制度规定,超过多少天无故缺勤公司的制度规定,并要求该员工在指定的日期前返回公司并说明情况,如逾期未返回,公司将依法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该员工未在指定日期返回,那么需要发放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以快递或挂号信的方式寄出(保留相关寄出凭证)
旷工处理吧,下达限期上班通知,发至员工住址,保留回单。期限内没来的话,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