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广东一家工厂公司上班,有卖五险一金,五月底有一位员工发生工伤,昨天认定为十级伤残。该员工现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除了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之外,还有什么是需要公司进行赔偿的,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另外,员工如果对赔偿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以及规避法律风险?
合同期间内工伤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不能提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只有在合同终止时可以提出不续签合同,但这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需支付项目:1、医药费的社保工伤基金未报部门;2、停工留薪的工资;3、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4、一次性就业补助(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支付);
社保工作基金支付部门: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医疗费工伤基金支付部份;4、伤残鉴定费;5、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6、工伤康复费用;7、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
如企业未给员工缴交社医保,工伤基金赔偿部份都得由公司全额承担。
公司给员工买了社保的情况下,按工伤流程走就可以了,企业支付的部分可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因为每个地方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