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工10年9月入职,长期从事贴皮工作,平常也调动去打磨,接触这两项工作差两个月就4年工龄了。就在6月23号上午又调去粗磨组打磨,与往常工作一样接触的是原子灰,公司没有改变工艺流程和使用其他新化工原料。晚上加班时,该女工全身出现红斑。27日经大医院临床诊治,病情说明是:患者不明原因出现全身皮疹,伴瘙痒明显。诊断为:急性荨麻疹。没有证明是因为接触公司原子灰引起的皮肤过敏,查阅百度百科:急性荨麻疹常见病因有:
① 食物以鱼、虾、蟹、蛋类最常见。其次某种香料调味品亦可引起。
② 药物,有许多可引起该病。青霉素、磺胺类、痢特灵、血清疫苗等,常通过免疫机制引发荨麻疹。而阿司匹林、吗啡、阿托品、维生素B1等药物为组胺释放物,能直接使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引发荨麻疹。
③ 感染,包括病毒(如上感病毒、肝炎病毒)、细菌(如金葡萄)、真菌和寄生虫(如蛔虫等)。
④ 动物及植物因素,如昆虫叮咬或吸入花粉、羽毛、皮屑等。
⑤ 物理因素,如冷热、日光、摩擦和压力等都可引起。此外,胃肠疾病,代谢障碍,内分泌障碍和精神因素亦可引起。
在患者抗敏期间,要注意饮食的清淡;不去味道重的场所,例如:花店、花鸟市场等。
以上也没有提示化工原料之类的物品可以诱发急性荨麻疹,解释给该女工听,女工就是不接受,坚持说是因为接触原子灰引起的皮肤病,坚持要求公司报销医药费,目前是药费是594.02元,还在治疗中,治疗费还会继续增加。
请教各位三茅的高手们,该女工患急性荨麻疹,治疗后要求公司报销医药费,合理吗?公司如果不报销该女工医药费,有哪些依据?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处理好这个事情?
谢谢各位!不胜感激!
按工伤流程处理,认定是否是职业病,这个认定会有医院的专家给做的,如果不是最好,说明也不是企业的原因,医疗费跟企业就更没关系啦;如果是的话,企业就会很麻烦啦,如果其他员工知道这事了怎么办呢,另外,医保在来年核工伤费率时会不会给企业提升?这样也是给企业受损。
所以呢,建议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局部门、医保部门及医院,最后总体分析,如果没多钱就和个人达成协议私了也是个解决办法。
1、核实是否及时给员工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走医疗报销就行(毕竟拿不出证据说是化工原料之类的物品引起的疾病)
2、若无保险,,,等着认栽吧
如果员工认为是工作原因引起的,申报工伤,按工伤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