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员工在工作期间,中暑晕倒,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诊断说,中暑因起肾脏衰竭,需要住院。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劳动法》规定,首先,在高温季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包括发放降温费、增加劳动报酬和调整工作时间等)。按照我国2004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假如因高温原因,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中暑了,并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范畴。假如在工作期间出现一般的头晕、无力等身体不适症状,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相应地实行请病假制度等。
中暑引起肾脏衰竭?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此可见,中暑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但是职业病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作出职业病结论;中暑作为国家法定职业病,要想认定工伤必须凭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提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