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今天是 2014年07月16日,该公司6月份的工资至今未结算给员工,劳动合同上有标记每月15号发放员工工资,并且就在前天,公司的副总口头通知说公司放假,没有说放多长时间的假期,说假期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所有员工不知所措,就去街道办进行协商,调解书已经发送给公司,员工担心调解期间不去公司打卡,会被公司视为无故旷工,并给予解聘,请问如何处理?
找老板问清事情的缘由,是什么原因拖欠工资并通知放假,了解事情后针对问题向员工解析清楚,并打通知出来有关放假的期限和何时发放工资以及放假后的工资待遇。如果还不行,找几个员工代表去街道办协商,并按照协商后的条规来执行。。
如果是一个人的话那么就可能会出现被公司认为无故广工,但是虽然有副总口头通知放假的,但是是谁通知到你们的呢,人事部如果要给大家放假,肯定要有一个文件性的东西,文件性的东西没有的话那就是人事部的事情,所以工资发放不出来那么你们有人事部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