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牧业公司,有一名员工由于工作原因于2013年9月感染布病,在疾病控制中心已确诊,治疗两个多月后因个人原因中止治疗,今年三月份找到公司,公司承诺给予继续治疗,但该员工提出要求一次性赔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们要求其本人去做工伤鉴定,之后按工伤鉴定结果给予赔偿,但该员工拒绝做鉴定,就是要求公司给予18万左右的赔偿。如不给就威胁公司:如网上曝光、打条幅、聚众******、住在公司不走等。公司不希望因此事给公司的形象带来影响,要求人力资源部出具赔偿方案。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赔偿,难道要私下签订一个协议?就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了,而且就算做了一些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情,公司有权利走法律程序
人力资源部按法定程序和员工进行协商处理,其中收集处理的证据,同时帮其做工伤鉴定,不管结果如何,人力部应做的都做了,最后如果员工非要仲裁,超码主要责任是轻了,不过工作中感染职业病,肯定是要赔一点的
要做鉴定,不能他说多少是多少。按程序走。如果这次按他说的来,其他员工会怎么想,以后可能会有类似的事发生。
首先,因工作原因染病,应该属于工伤的一种,所以必须按照工伤来对待。第二,既然属于工伤,赔付就必须依照伤残等级来做赔付,建议尽量走鉴定程序。第三,在其本人不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单位主动提出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由仲裁来调节。第四,私下解决可以做一个方案给领导,比照工伤等级,假如鉴定是10级,根据其工资水平、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需要赔多少,依次类推至多做到7级左右,由领导决定适用几级和其谈判。
如果单位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那么私下解决算了,避免节外生枝。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