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的途中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对方为事故主要责任人,交警在处理此事故时引导我们员工私了处理。因员工对于工伤条款的不熟悉,员工当时没有感觉身体有什么严重的损害就同意了私聊,赔了800元。后去医院拍片,查出来时骨折和肺感染,休息了半个月,花费的医疗费远比当时赔偿金多。因为当时是私了的,所以交警不给开事故责任书,导致无法报工伤认定。
请问公司除了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员工其他补偿金吗?
现在他不能认定工伤就说明单位不能认定,个人也不能认定,没有交警开据的处理手续确实没有办法申请工伤。单位一般都给入医保,让他走医保治疗吧,再人性化些给报销部分药费开支或者算为工伤出勤。对一过种情况单位如果什么都不管也没办法的。因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有第三方责任人,单位只是其中一方,在解决事故时单位要陪同受伤人员一起解决,把公司赔付降到最低,不能因为是工伤,就不要第三方现任人赔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