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怀孕了,因为之前有流产,身体不是很好。她是做平面设计淘宝美工的。公司制度规定事假超过10天就开除,病假也不让她请长期的,领导态度不友善,公司还加大了她的工作量,欲逼其自动离职。导致朋友心情很抑郁,请问我朋友该如何在公司工作下去 。
"三期"女员工公司不得随意开除,但是如果过了法定的病假期和事假期,再请假公司不批准,不去上班,是不是就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是否就可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将她开除呢?
如果公司将她开除,公司要怎么赔偿她?
如果她现在自动离职,那么是不是生育险就不能领取了?
我也想知道呢,这种给孕妇穿小鞋的事情经常发生,孕妇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我也想知道应怎么处理?期待有高手解答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