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目前在工作中遇到两个难题:
1、我们是工程造价公司,公司不大,50多人,一般都是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因为员工可能会有流动(可能刚交了社保,员工又离职,员工也不愿意承担这块费用,单位的成本也就增加了),所以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有没有更合理的办法,可以避免这种风险呢? 2、目前公司有三个专业技术人员,是没有资格证的,我们招聘的原则是要有资格证书才行,这几位是当时情况特殊,要求他们先进来,等他们有了资格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那之前没签合同那段时间,怎么操作才可以避免相应的风险呢?
麻烦大家给支个招,谢谢!
试用期不签合同和交保险是我有办法避免风险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