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做HR的都知道国发[78]104号文有关职工退休的规定,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职工年满8年的可以提前5年提前退休,单位领导存在此情况,副处级,如何与领导提出退休,如领导提出要到60岁退休的要求,是否合理?
我所说的是领导有以上情况,应该提前5年,55岁办理退休手续。但是领导提出60岁退休是否合理。又如何做好政策解释!
我所说的是领导有以上情况,应该提前5年,55岁办理退休手续。但是领导提出60岁退休是否合理。又如何做好政策解释!
1、根据你的信息,我去看了一下国发[78]104号文,里面明确的适用群体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不知道你们企业是否是规定中的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企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
2、同时,第一条里面的描述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用词是“应该”而不是“可以”,所以我个人的理解是只要职工提出了,单位必须帮其办理。
3、如果领导提出60岁退休,员工不同意但单位坚持执行,由此对员工造成的损失(申领养老保险等),由单位承担。
4、可以尝试向领导建议“给员工办理退休,然后退休返聘”的操作方式。(注意买一份商业保险以防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