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您一下,我们这儿一个员工共上了5天班,说奶奶病了请三天假,现在三天到了,又说去世了最少请7天,问到底请几天,就问如果辞职这几天有没有工资,之前经验就是如果没有提前约定好,那工作一天也是要给工资否则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我到这家公司也没多久,就问领导有没有工资,领导说不满七天没有薪资,还让我好好了解一下劳动法,显然领导对劳动法的这一条可能也有些模糊,不给工资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做,告诉对方没有工资的同时又最合理的规避风险呢
1、既然奶奶不是直系亲属,就不能按去世的请假,这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如果要请事假,只能按规定填写相关的请假条,如果没有假条则按旷工论处。
3、如果是事假,则按公司的相关规定,以事假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