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销售为主公司,销售部一名女员工,试用期间,业绩平平,因承受不了销售部压力,想转到其它部门做文职类工作,事没有先跟直接主管商量,而是越过主管,直接跟公司领导申请想转部门事宜。工作期间,时常因个人事情,把个人负面的情绪带到公司。
该员工原本表现一般,因性格过于直爽,对主管的管理不太服从,眼看就要过试用期了,公司考虑是延长试用期还是直接辞退?
请大家帮忙支招:我们HR人员该怎么样做,才能避免为公司留下隐患?
补办一张因原岗位不适合而调岗的书面材料,当然由员工本人签名确认。二是对主管不服从,可以按照员工手册或企业制度予以处理,当然也得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有了上述材料,可以合法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