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女员工生产前已在公司工作一年半左右,工作业绩及态度一般,但又在怀孕期无法劝退,后来该员工接着生产进入产假,现即将回到公司上班,公司想劝退,但又属于哺乳期!恳请大家支支招!
急等······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如果哺乳期女职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
(除去第一项,)还有第五项,是女职工有过错的,不是单位有过错的。
单位可以合法地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
【3】只要女职工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除去两项说词 )
单位就不能辞退哺乳期女职工。
如果辞退女职工,单位就是违法的。
【4】女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要求回去继续上班
2、如果女职工接受被辞退,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给予经济赔偿。
按女职工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当然你们能协商劝退是最好的~
你们真牛,这也能劝退?只要人家没把柄给公司抓住就最好不要打这主意,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