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一只,最近看了好多大神的对各种纠纷处理的总结,但是越看越不明白了。
比如降职降薪要与员工协商好并签字、调岗要协商签字、打架吵架出警告书上也要本人签字,不服从领导安排处罚等等都要跟员工协商签字的。员工拒签的话该怎么处理呢?
解雇的话变成违法解雇,像降职降薪的、调岗的还好,要是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打架吵架拒签警告书的,这种怎么去证明员工不服从领导安排和打架吵架,这种解雇也要赔偿吗?
要赔偿
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