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工作的时候无意亏了公司一万多,等货已经发出去的时候自己才发现,那个时候老板还不知道,于是自己先去承认自己所犯的错,可是却被老板娘的一顿痛骂,各种难听的话都说的出来,结果是扣三个月工资,总共也有一万左右,也就是说公司所亏得钱全由我朋友付。然后她心里有点不甘但又不敢去跟老板谈,因为毕竟是自己有错在先。如果不说的话自己就是在公司白干三个月,没有一分钱。
请问一下如果她应该怎么做?
谢谢,
劳动者个人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不得进行罚款。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进行,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