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分公司,没有财务,员工出差借款、报销全部直接与总公司财务对接。平常人事部跟财务部基本零交流。。
只有员工离职时,员工财务手续方面需要我们与财务沟通,可是财务每次只反馈员工的备用金金额是******元。并不明确说明财务手续是否清算完毕,是否可以办理离职。我们根据总公司规定将财务反馈备用金情况备注在离职手续表扫描给财务后,工作就完毕了。
但是财务上次给一个员工把离职前月工资发了,导致无法弥补欠公司款项,就找我来让我追回款项,说是我办的离职,是我的责任,我傻得没经验就直接答应了,后来我给领导说了之后,领导就给我说了事情的严重性,我才知道原来这件事这么严重!!!(内心想财务太坑了,平常态度那么差,怪不得那会突然那么好,还给我解释员工请假扣工资怎么算,刚开始都不好好说的。。)
还好的是,我平常与员工打交道,平时对他们还算宽松对他们的事情上心,不管怎样还是追回了款项。
以后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在财务反馈备用金情况后,确认是员工欠公司款项的话就问财务,该员工的欠款是否需要离职前就补差额。但是财务却说自己当时无法确认该员工是否需要补差额,还说我们办理离职的,不清楚流程吗?难道员工必须全部清算完,才能办理离职吗?他们那边确认备用金、报销情况,我们大概看一下工资是否够冲抵他的备用金情况,然后判断是否能离职?当时我就疯了,怎么有这样的财务呢?那有我在这边算,要他们干什么?还给我们领导说让财务手续以后责任到办理离职人员身上,我一个人事部办理手续的,你们平常财务从来不经我手,现在自己失误出现问题了又来找我,我欠你们的吗?给总部人事部反映并提建议员工离职时,让财务冻结上月和离职月所有未发工资及其他账目进行清算,避免追款的事情发生,结果只来了句暂时按财务所说办,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要被财务这么一直欺压着吗?
感觉有点乱。按照流程来说财务说的好像没错啊,财务只是核对借款和报销,如果报销不足以抵扣借款就从工资中抵扣,没什么问题啊。员工出勤、加班什么的都在人事手里面,只有人事才能核算应发工资,能够抵扣就通知财务抵扣,不能抵扣就要员工补缴足额才能离职。这都是正常的流程哦
听红领巾先生说这里能得到指引~拜托了各位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