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在去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确认发生交通事故主责是对方,但此员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经过协调交通事故那边已经解决完毕,我司鉴于此员工是来上班途中发生的意外,根据国家规定此种情况也属于工伤范围,公司已给此员工到劳动局备案,有关部门已受理工伤,员工经医院治疗,休养了一年时间,期间公司照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发放工资,到一年了公司带员工去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等级级数为9级,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补助了9级的钱,员工此时也提出了辞职,请问此种情况员工的就业补助金如何发放,如何领取?领取的标准是什么,需要走什么流程?
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