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个分公司老总和员工发生纠纷,因员工不是很服从管理,态度不是很好,事发当天该员工拿着剪刀坐在分公司老总的办公椅上,该老总见状,生气至极,走过去抢剪刀,就划伤了员工,事后员工报警,该老总送员工到医院治疗,花费九百多元医药费。现在该老总将医药费写了一份报销单,要求公司给予报销费用,并说是在和员工发生争执时误伤的,要求公司给与报销,该老总已经是第二次因为这种情况让公司报销费用了,第一次已经给报了。现在老板也知道是该老总的问题,但是也想给他报销了这个医药费,就是希望我们出个告示之类的东西,想明确的告诉该老总,下不为例,又不想得罪他,就想委婉又坚定的告诉他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下次不再犯这样的事,如犯以后也不会给予报销。那请各位专家指点,我这个告示应该如何来写呢?
1、根据法律规定,该分公司老总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依法应当由其自己承担,这是我们首先明白的,也应当让他知道;
2、我主张一码归一码,如果该老总能力强或者其他什么给单位的贡献大,单位按照贡献和绩效考核给足相应的待遇即可,但是贡献大这不能成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借口,更不能让单位为其承担。
3、现在很多单位因为平时没有做好按照贡献支付员工待遇,或者违法经营被人抓到把柄,导致在类似事件中很被动,那只好自己承担了,呵呵
像这种有大贡献的员工,单位写出来不见得就能听从,可能还会有纠纷。建议换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可以单位请律师做一个关于员工关系管理的培训或者讲座,中层管理以上均参加,特别是老板应该带头。律师是权威肯定听得进去。同时也能提高一下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管理技巧。之后,再出台相关的制度,这样的话,相对柔和,也容易彻底解决问题。下次就能拿 制度来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