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2、招用待岗、内退、停薪留职的人员,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1、员工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简历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应及时签订聘用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
3、用人单位不承担为返聘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
4、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为返聘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
如果继续聘用,退休返聘协议尽量界定清楚因工负伤、突发疾病和非因工负伤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