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好朋友,她老公作为引进人才进入一高校(事业单位)工作。高校为能留住人才有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其中有一条就是安排家属工作,但是家属的劳动关系只能是人事代理,没有正式编制。在进入高校工作一段时间后,好朋友发现她与学校的工作关系不是人事代理而是劳务派遣关系,她感觉自己被欺骗了,学校的所有承诺也于当初入职时所说的出处很大,她很苦恼,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请各位给指点迷津?
没编制的用工形式,那基本上就是劳务派遣或外包形式了。当初入职合同是跟谁签的?
1、若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那就属于劳务派遣
2、若是跟你工作所在的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那就是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从本质上说,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被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人事代理,其实是用工单位的员工,只是将人事上的一些工作委托出去。
为何签订合同得时候没提出异议呢?学校的所有承诺是是口头承诺还是书面承诺,口头承诺就不好解决了,书面的话还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