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里所说的累积工作时间是不管是不是同一家公司都合计在内吗?比方说,小明在A公司工作了6年,后入职B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他的累积工作时间已满10年,可以修10天的年休假?
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单位,包括可能换了几个单位工作累积的年限,两种情形都包括。所以你得分清“累计”和“连续”的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