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的社保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求大神指教,多谢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的基本业务经办规定及相关流程提示如下:
一、社会保险备案登记
(一)登记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特别提示:以上6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结算时限:
申报期为每上月26日—本月8日的工作日;
银行扣款结算截止日为每月15日。
(二)申报缴费流程:
1、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新开户办理登记手续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到经社险机构认可的托收银行签定委托扣款协议,并在第一次申报缴费之前将生效后的协议一份上报我分中心。目前社险机构认可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办理网上申报认证
新开户上交扣款协议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及《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协议》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专用申请表》到分中心指定的天津中富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网上申报手续,咨询服务联系电话:88330066。
3、登录申报操作平台
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插入升级后的U-KEY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成功申报后,可于第三个工作日自行从申报平台打印当月缴费通知单。如遇不会操作的情况,可于每月1日—10日工作时间携带升级后的U-KEY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使用。
(三)申报缴费基数确定:
按照缴费职工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工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及全年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奖励等)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税前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不足缴费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缴费,超过最高缴费上限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每年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公布。
特别提示:2013年度单位缴费下限为2210元,缴费上限为11331元。
(四)社会保险参保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总费率28%
其中:企业负担20%;个人自负8%
2、失业保险:总费率3%其中:企业负担2%;个人自负1%(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可以不缴纳个人自负1%)
3、基本医疗保险:
⑴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11%
其中:企业负担9%;个人自负2%
⑵门诊大额医疗:总费率1%,只由企业负担。
⑶大额医疗救助:每年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于年初1月份或新参保首月一次性缴纳,企业不负担。
特别提示:2013年在职职工为260元;退休职工为360元。
4、工伤保险:根据企业经营类别在0.5%—1.5%之间确定企业缴费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按照企业核定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经办时间:用人单位必须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