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过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几天,理应转正,但是部门反馈该员工试用期内出勤以及绩效一般,未达到用人部门需求,故想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延长。我这边与员工沟通,员工愿意接受延长试用期,但是希望延长内的试用期薪资按转正薪资执行,这个不符合公司的想法,请问如何与员工沟通,能够更有效解决该问题?
要么转正,要么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只允许约定一次,一般不允许延长,如果你们的延长超出了对法律对最长试用期的规定,那一定是违法的,如果这个员工最终被认定为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关系,他很可能以约定两个试用期及试用期超过法定标准为由说公司违法,HR不要惹这个麻烦。
所以,还是建议要么转正,要么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非要延长试用期,建议:
首先确保:你们的延长的试用期不能超出法律对最长试用期的规定;
其次,要求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意见,即: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应当辞退,但是鉴于员工争取,公司延长试用期给再给员工个机会,这样会好一些。
每次都要出点问题才处理不是好事。
理论上讲要么直接转正;要么按试用期严格执行。
既然出了状况,如果双方同意调薪并延长使用期,就按这个办其实也没啥太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