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个孕妇一个12月底生,一个明年2月份生,还有一个刚刚怀孕,公司现在要搬家,三个孕妇都不同意,这个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公司搬家无需征求员工意见,即,无论员工是否同意,公司都有权进行搬家。
如果员工不同意去新的工作地点,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或者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单方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及待通知金)即可。
如果想照顾一下员工,并避免纠纷的话,可以双方协商放这几个人的事假直至产假开始,双方约定事假期间的工资和社保问题,这样公司损失不大,也能够让她们领取生育津贴和相关福利。产假结束后可以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