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有名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何其续签,通知他来办理手续,他一直不配合,后来我们把终止通知书发了EMS给他,他也签收了。后来我们凭借这个给他办理的合同解除和社保减员,但我们去劳动就业办公室咨询如何处理他的档案的时候,失业科的人说终止通知书上没他本人签名解除社保是违法的,我们做的违法吗,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1、确认员工不来上班是什么情况;
2、确认是不是亲自签收;
3、确认时间是不是提前通知;
4、确认是不是到了最后时限,本人依旧不肯来公司上班办理手续;
首先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何其续签是要赔偿的,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而且协商经济补偿协议,做好工作交接。你们是否提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