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入职一家私人企业,制度什么的都还不怎么正规,差不多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使用期转正员工也不签劳动合同,和领导谈过,他没有给很明确的态度。另外,法定一周工作时间是40小时,我们是一周休一天,超过了法定时间,如果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天如何进行规避?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如果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遭遇员工索要2倍工资的可能。另外很多企业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都会在工资条中加入标准加班工资一项,意思就似乎已经给了加班工资。
1、合同一定要签
2、那一天加班无法规避,建议修改工资结构,让其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