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刚毕业的职场菜鸟,负责公司的招聘与入职办理工作。最近公司有面试合格的员工要办理入职,但是在办理入职之前需要做一个体检,问题是在这过程中该员工体检出有乙肝,公司规定有乙肝的人员不能录用(虽然这违反了有关国家规定,但是公司为了其他员工的健康,一直以来都不录用有乙肝的人员)。上司让我自己想办法跟该员工沟通解释,意思是想办法找个借口让面试者自己放弃这个工作,而且不能提及是因为体检有乙肝才不录用的。请问我因该要怎么做才能保证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让面试者自行放弃这个工作?
说体检后在录用的,其实现在国家规定入职体检不能包含乙肝两对半检查,医院的入职体检也是不包含这一项的。
建议在面试并体检后公司再通知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不录用乙肝人员确实违反国家法律,但是说真心话,谁也不想与有传染病的同事共处。
很多公司会在体检结果没有出来前下发offer ,甚至开始录用的,但是真的建议在面试并体检后公司再通知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避免了已经通知录用但存在乙肝这种情况。
现在的情况,可以与该员工说因为公司相关业务调整,取消了这个岗位,给他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如果能够从公司申请补偿的话,可以给一定补偿,但不要说是乙肝的事,之前有过这样的例子,因为乙肝公司不予录用,最后起诉公司,公司败诉,给了一定补偿。
如果你们公司有这项明文规定的话那就实话实说,避免入职后在辞退的造成的风险。在录用的时候一定要核实自己公司的制度(招聘广告上有明确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要求乙肝的不能从事等),避免给这位员工搞成你们公司歧视乙肝携带者那也会有麻烦的。
你要问那肯定是不能拒绝的
不过企业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一般我会提前声明这类的不要。不会等到面试合适了,甚至安排入职体检了才拒绝。
作为基层员工,如果没有好的说辞,建议实话实说,其实大家都明白的。
1、注意保密;
2、如果导致应聘者出现费用,可以补偿;
3、其实乙肝也有多种,有些乙肝携带者是不传染的。这个你可以适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