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我公司保安岗位为三班倒,十一期间,A员工1号3号上班,公司给予三倍加班费,2号其休息,现其要求给予其2号串休一天!原因:1.2.3号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全体职工都有三天休息的权利,1.3.号其加班不在休息,2号应该给额外休息一天,他认为2号他休息是在其班次上休息而不是休得法定假。。。请问,他的述求合理么?应该在给予其串休一天么!
法定节假日是排除在日常休假日之外的。加入该员工月休4天,国庆节3天,那么本月实际可以休息7天,如果是公司原因没有给该员工安排休息就需要给予200%工资。
没听明白,既然加班了,加班费也付了。那就没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