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两个区县都有分公司。现准备将A区的员工,裁员。
我准备已调岗的方式,让A区的员工去B区,如果不愿意去,就可以协商办理离职。
这个时候,是否要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和支付离职经济补偿?
首先要看b区是否真的需要人员,不然调过去还是需要发工资,企业成本没有减少;
如果b区确实可以接纳部分人员,那就先协商调整工作区域,也会有人同意调整的;不同意的就协商离职补偿
协商解除肯定要写协商协议,既然是协商,那支付离职补偿也是可以协商的。
不过这项工作建议先不要协商离职,先讲接受调岗的解决掉,否则人员产生聚众心理,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