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名市场部女员工第一天上班时间是2015.9.16,2015.9.21来公司参加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其称培训期间为经期),待培训通过后,此员工正常入职工作。2015.10.20通过试纸测试发现自己怀孕了,此事事隔一周公司综合部得知了此事。
请各位老师、同仁给下建议:
1、这种情况下,公司按正常流程给她办理五险一金,她生产时,是不会享受到此待遇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发放?(公司制度中规定员工产假仅发放“基础”工资——该人员薪资结构中无“基础工资”。市场人员薪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行政类人员: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这名员工怀孕的时间与其入职时间无法确定,很可能企业会担无名的风险。
大家给点建议。多谢多谢。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相关费用按在职职工待遇的50%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