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超市员工于2013年6月份入职,截至到2015年7月离职。期间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7月份因身体原因需要休病假,跟店长口头请假,店长未允许,且未让员工提供病******明及请假单。三个月后由于该员工不知道要开病******明且后来无法开具病******明(病例本、检查证明都有)单位视为自动离职。先员工要求仲裁如下:
1)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赔偿;1)病假工资及医疗费是否能赔偿;3)两年未缴纳社保是否能赔偿(是否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如果赔偿是赔偿一年还是两年?
13年入职都没发现没签合同?你们真的要重视啊。1.没签劳动合同肯定是要赔偿的而且是双倍工资,2.病假工资只要有病历等相关资料也是补给员工的,3,社保的看各个地方的规定的,我们这的规定是超过1年的社保是没有办法补交的只有通过劳动仲裁来补交的。赔偿工资没签合同的按照月份来核算的,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