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在上班途中被车撞,肇事者逃逸。员工先前说被车撞,因为涉及到第三方赔偿,公司未报案。员工知道肇事者逃逸无法取得赔偿后跟公司说是自己骑车摔倒。员工还私下问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复这种情况只能赔一小部分。员工既然不跟公司沟通直接到劳动局告发公司不赔偿,出现这样的情况HR该怎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指点迷津。
这名员工看来咨询有误,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倒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被车撞,对方逃逸,这时却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他主张自己摔倒,显然是咨询错了。
员工到劳动局告发,不知道是申请的劳动仲裁还是到劳动局举报,无论是哪种,公司都可以答辩:员工自述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所以没有提报工伤,如果员工认为属于工伤,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如果能够鉴定成工伤,公司将对此负责,否则,公司不具有赔偿义务。
对于员工上班途中被撞,如果员工属于非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对方逃逸,必须进行报案,这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又过了一段时间,即使是劳动局认定工伤都比较困难。
劳动局有工伤任定科,可以让员工去告。需要交警先出具事故责任书,一切以任定科结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