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具体应发多少?我们公司有一员工受伤前做了三个月,平均工资为4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激效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我们发给了基本工资。现员工要求按总工作的平均工资发,他的要求有没有法规依据?怎样计算才合理合法?
工伤员工所拿工资应该是其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