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各位大神指教:公司为零部件物流行业,公司员工6人因涉嫌偷件,卖件,被派出所带走,从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没有任何消息,公司领导想与他们6人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他们都在看守所,本人无法在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当地办理解除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人员说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正常必须本人签字,让我问派出所,再问问律师,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比较合情合理?谢谢亲们
可以暂停社保和工资,等法院判决后直接解除。无须通知。 劳动法的解释条款。
还是等两天吧,等该员工的犯案罪行确定并生效开始,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